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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平车“七不运载”原则
1.超载或被载物品重量不详时不载运。
2.运行信号不明确时不运载。
3.捆绑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侧滑时不运载。
4.被载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运载。
5.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运载。
6.工作场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、指挥信号不明时不运载。
7.钢(铁)水包装得太满时不运载。